“民间投资36条”展现了全新的逻辑风采,它在全面梳理原有
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,从处在民营经济内部的视角,帮助民营企业
全面参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。
2010年5月7日,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
若干意见》(简称“民间投资36条”)②出台。从2002年通过的
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,③到2005年发布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
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 “非公经济36
条”)、④2009年出台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
意见》(简称“中小企业29条”),⑤直到“民间投资36条”的发
布,深刻体现了我国非公经济政策体系的逐渐成熟,也在体制机制
的层面表明我国经济政策预期的理性趋向。
“非公经济36条”曾经强调,积极发展个体、私营等非公有制
经济,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、增加财政收人,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、
改善人民生活,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、促进经济发展,对全面建设
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。从政策